孔妙梦.
法律执业者

“生而不养”是将本应该由个人承担的责任推给社会承担,而自己拒不承担的行为。 对于那些能够履行而不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父母,仅仅给予失信联合惩戒是不够的。对于一些情节严重的,还应该以遗弃罪论处。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019-07-29 13:4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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