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一般民事诉讼时效是三年,《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