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妙梦.
法律执业者

因密切接触新冠肺炎感染者被隔离不能上班,企业能辞退吗?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人社部〔2020〕5号通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报酬,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根据人社部〔2020〕5号通知,因限制交通无法按时返岗的属于“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形,企业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并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2020-03-27 13: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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